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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8年度城乡(大学生)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8-06-28 校医院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各项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保险费,录入学生参保信息(参保学生需准确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基础信息,确保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及时准确送达)。

四、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五、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2017-2018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8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

六、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成都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18605元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无起付线

封顶线

21.54万元

无封顶线

40万元

15万元

(治疗年度)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2.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800元。

3.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4.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产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产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七.大学生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详见第九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每月定时(详见十、十一、十二条)报销。大学生所在高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具体管理规定。

大学生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应持本人社保卡(详见十三条)在所住医院直接刷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所属医保局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八.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大学生寒暑假、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需个人垫付住院医疗费,自出院3个月以内到成华区医保局保销。住院报销所需资料:出院证、住院发票、一日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成都市农业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学院出具的放假时间、休学或实习证明。

九.能否在校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诊?

答:校医院是大学生医保的首诊医院,一般情况下到校医院外的其他医院就诊需校医院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且当次转诊只限于当次外出就诊;如发生危急重症可先到校外医院就诊再回校医院补开转诊单。

十.何时报销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答:每月15日在校医院5楼,如遇周末、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医保信息开通前门诊费用的报销?

答:医保开通前校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先由参保同学自行垫付,待医保信息开通后校医院将在校医院网站上通知,组织专门时间进行补报账。

十二. 门诊费用报销时所需资料有哪些?

1.医保开通的间歇期全额垫付的校医院门诊费用请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门诊发票等(具体以报销当月通知为准)。

2.校外转诊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转诊单、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需要留底的请自行复印,我们要收取原件医保局备案,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处方及检查报告单对应整理,以免影响报销)

3.意外伤害的同学需同时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证明人签字,本人所在学院盖章(公章)。

以上报销资料报销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当次报销。

十三.医保信息开通前住院需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住院费用只能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联网报销,故每年9月1日后至医保开通的间歇期,生病住院的同学在办理出院时不能以全额自费形式进行结帐,应向所住医院出入院处说明情况暂缓办理结账手续,等待至医保信息开通后持本人社保卡以参保身份进行费用结算。

十四. 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开通医保的同学怎么办?

答:原则上大学生医保只能批量缴费,批量开通。但是由于特殊原因(比如门诊特殊疾病购药、重大疾病住院)需要提前开通的同学可在教务处办理在校大学生证明后自行前往成华区医保局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成功后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登记。

十五.大学生社保卡如何使用?

社保卡只限学生本人生病住院和门特结算使用,不能用于药房购药,不得冒用其他同学社保卡看病就医(注:校医院门诊看病时仅需出示本人一卡通)。冒用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学校将视情节予以处分,同时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第二十七条执行。

十七.社保卡或密码遗失如何处理?

如社保卡不慎遗失或密码遗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成华区医保局办理。

温馨提示:

欢迎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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